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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外網球陽光卡

1. 此卡適用於本中心戶外網球場 離峰時段
2. 使用次數限15次(15小時),每次使用場地前都需要出示證件至櫃檯蓋章登記入場。
3. 如欲使用於尖峰時段者,則以2次作為計算。
4. 如欲更換時段及場種則當次消費需補差額。
5. 本卡機制依照本中心預約規則及退費規則(如因下雨則依照中心場地使用辦法處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