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人競賽經歷:
自由式輪滑項目
2011全國中正盃冠軍
2012韓國春川花式繞樁冠軍
2013全國總統盃亞軍
2014韓國春川battle亞軍
2015全國總統盃亞軍
2016日本國內賽季軍
教學經歷:
台中中正國小社團老師
台中精彩幼兒園社團老師
台中發現幼兒園社團老師
初階、選手家教班
帶過多名學生成為國家代表隊選手
相關證照:
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C級教練證
個人競賽經歷:
自由式輪滑項目
2011全國中正盃冠軍
2012韓國春川花式繞樁冠軍
2013全國總統盃亞軍
2014韓國春川battle亞軍
2015全國總統盃亞軍
2016日本國內賽季軍
教學經歷:
台中中正國小社團老師
台中精彩幼兒園社團老師
台中發現幼兒園社團老師
初階、選手家教班
帶過多名學生成為國家代表隊選手
相關證照:
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C級教練證
抽籤登記日期: 113年11月18日~11月24日
中籤公佈日期 :113年12月1日
中籤者繳費期限 : 113年12月2日 ~ 12月8日
備取名單繳費期限 : 113年12月10日 ~ 12月16日
為了減少人頭抽籤及登記時段浮濫之情況,本次調整抽籤規定如下。
匯陽百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網球中心分公司(以下簡稱本公司) 執行臺北市網球中心羽球場季租抽籤登記(以下簡稱本活動),針對參加者本人蒐集下述個人資料,做為本活動期間參加者身份確認、活動相關訊息聯繫使用。為確保本活動參加者個人隱私資料保護與權益,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,進行個資蒐集時之告知。
1. 蒐集目的與方式
本活動蒐集個資目的在於進行參加者管理、活動期間身份確認、活動聯繫、寄送通知及相關行政作業之用,並做為日後本活動相關訊息聯繫。
2. 使用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
期間:本公司將於本活動期間保存您的個人資料,您的個人資料待活動抽簽名單公佈後於114年1月1日將資料管理檔案刪除。 地區:個人資料將用於臺灣地區。
利用對象及方式:個人資料蒐集除用於本活動管理之查詢及聯繫以外,本公司將有以下利用:
(一) 活動相關訊息通知:您所提供之姓名、地址、電子郵件及電話號碼,僅為本活動連繫通知之用。
3.個人資料行使之權利及方式
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,就您的個人資料行使相關權利,如欲行使相關權利,則請以電話(02-27951166#815)方式知會本公司,本公司待確認個人身份及欲行使權利後依法進行處理。
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,您就本公司保有您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:
(一) 除有個資法第十條所規定之例外情形外,得向本公司查詢、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,惟本公司依個資法第十四條規定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。
(二)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,惟依個資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規定,您應適當釋明其原因及事實。
(三) 本公司如有違反個資法規定蒐集、處理或利用您之個人資料,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,您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。
(四) 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,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,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您個人資料。惟依該項但書規定,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並註明其爭議或經您書面同意者,不在此限。
(五) 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,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,得向本公司請求刪除、停止處理或利用您之個人資料。惟依該項但書規定,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您書面同意者,不在此限。
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,惟您所拒絕提供之個人資料,「如果是辦理抽籤身份驗證作業所需之資料,經比對與實際不符,本公司將因提供您虛假或錯誤資料,判定您喪失抽籤及中簽資格,敬請見諒」。